招商合作

招商合作

我们寻求长期、互信、可执行的渠道合作。以下政策框架供初步了解,具体权利义务以双方签署的经销或合作协议为准。

一、合作模式

支持地级市、县级经销商、连锁系统直供、特通渠道等多种模式。对具备仓储与配送能力的伙伴,可探讨分仓或联合配送;对具备终端运营能力的伙伴,可在陈列与活动资源上倾斜。

二、区域与市场秩序

原则上实行约定区域销售,禁止恶意窜货与低价倾销。公司将通过批次管理与市场巡查协助维护秩序;对屡次违规者,保留暂停供货与终止合作权利。

三、价格与返利

供货价、建议零售价、活动价及返利规则以书面确认为准。返利与陈列、进货、回款等指标挂钩,杜绝暗箱操作。若遇原材料或政策重大变化,双方可协商调整价格条款。

四、培训与支持

提供产品知识、合规话术、陈列标准与基础数据分析培训;根据需要提供宣传物料与活动方案模板。重大档期可联合策划,但须通过内部合规评审。

五、首单与试销

新伙伴通常经历「资质核验—样品—试销—正式签约」流程。试销期用于验证物流与服务匹配度,双方均可评估是否继续深化合作。

六、退出与库存

合同期满或依法解除时,按约定处理库存与往来账务。公司反对强制压货,亦希望渠道伙伴理性备货,共同降低行业波动风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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